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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优做大做强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的意见
浏览次数:29作者:发布时间:2018-03-29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优做大做强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茶叶是重要的经济作物,茶产业比较效益高,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和江淮丘陵部分地区既是茶叶主产区,也是脱贫攻坚重点地区。为做优做大做强茶产业,加快宜茶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增收脱贫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茶叶主产区比较优势,做优做大做强茶产业,持续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助推宜茶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找准产业发展短板,扩大产业规模,培育市场主体,加强品牌建设,加快产业融合。瞄准国内外市场需求,构建和优化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

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发展高标准良种茶园,加强茶园投入品管控,推进标准化生产,注重质量安全,促进茶区生产、生活与生态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升级。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大力推进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加快茶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共享发展、助力脱贫。引导人力、资本和技术等要素资源向宜茶贫困地区流动集聚,积极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茶产业基地。注重贫困户参与,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效益,构建完善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与宜茶贫困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带动宜茶贫困户增收脱贫,提升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效。

(三)发展目标。

在宜茶地区采用新建或林下间作等方式,适度发展新茶园,改造低产茶园,提高茶园亩均收益,到2020年,全省茶园面积达300万亩,年干茶产量14万吨,一产产值150亿元,综合产值500亿元,努力在全国争先进位;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经营主体,壮大新业态,拓展茶叶内外贸市场,提高安徽茶叶市场竞争力;加强品牌整合,巩固提升历史名茶品牌美誉度,提升徽茶整体影响力和带动力;将茶产业发展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每个宜茶贫困县打造一批高标准茶园基地和标准化茶产业基地,每个宜茶贫困村培育1个鲜叶交易网点,扶持有条件的村发展茶叶加工企业,每个宜茶贫困户人均至少拥有1亩良种茶园,力争带动宜茶贫困户每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发挥资源优势,挖掘生产潜能。

1.加强茶叶基地建设。优化茶叶生产区域布局,巩固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等优势茶区建设,注重向宜茶贫困县、贫困村倾斜,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品种结构合理、良种良法配套、标准化管理的绿色、生态、高效茶叶生产基地。加强水利、林业、道路、电力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茶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茶叶产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农垦集团、省电力公司)

2.适度扩大生产规模。坚持适区适种,支持在宜茶地区适度发展新茶园,在坡度25度以下的山地和丘陵岗地上,扩大茶叶种植规模,林下发展林茶间作套种,扩大茶园面积,新建高标准无性系良种茶园42万亩。鼓励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中低产茶园改造,更新改造低产茶园30万亩,提高茶园单产水平。(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茶叶产区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省农垦集团)

3.提高茶园管理水平。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在宜茶贫困县建设一批无性系良种茶树繁育基地,努力提高无性系茶叶良种比例。强化茶园科学化管理,大力推广茶园整地、茶树修剪、病虫防治、大宗茶机采等关键环节的实用机具及配套技术,提升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努力降低人工成本,提高茶园的产量和效益。(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林业厅、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省农垦集团)

4.加强茶叶新产品开发。在宜茶贫困地区加强夏秋茶的采摘与利用,研发夏秋茶加工技术,生产优质、安全的夏秋茶产品。鼓励开发适合区域市场需求的黄茶、白茶、乌龙茶、花茶和黑茶等特色茶类,积极开发茶食品、茶饮品、茶用品等茶精深加工品,提高茶叶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科技厅;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省农垦集团)

5.推进茶叶加工升级。提升茶叶初制和精制加工能力。加大对茶叶初制加工企业新技术运用、厂房建设、设备更新等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新建、扩建加工生产线,实现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加工。按照茶叶生产标准,推进标准化分级包装茶叶走向市场。支持茶叶园区建设,鼓励茶叶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省农垦集团)

6.开拓茶叶新市场。支持茶叶主产区在国家西部、东北部和北部地区开展推介展示,培育安徽茶叶的潜在市场。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发展的战略机遇,开展“生态徽茶,香飘丝路”宣传推介活动,扩大安徽茶叶的国际影响力。通过举办茶博会和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茶博会、贸易洽谈会等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宜茶贫困地区茶叶出口。(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供销社;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农委、省外办、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农垦集团)

(二)加强主体培育,推进产业融合。

1.加强茶叶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培育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注重发挥其增收脱贫带动作用。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茶叶龙头企业“甲级队”给予政策倾斜、重点帮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茶企强强联合、抱团发展。培育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到2020年,全省省级以上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80家。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村组、能人大户等兴办家庭茶场,带动宜茶贫困户增收。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合作社、茶叶协会为纽带,家庭茶场和茶叶大户为基础的茶产业联合体,采取订单、合同、股份等形式,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促进宜茶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组建安徽省茶产业联盟,扩大宜茶贫困地区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参与比例,推进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策略同向和行业自律。(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省扶贫办、省农垦集团)

2.发展茶叶新业态。适应茶叶消费新形势,创新流通和消费业态,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深入宜茶贫困地区,发展茶叶电商扶贫。推进“茶+互联网”等行动,依托现有的大型电商销售平台,建设富有特色的“网上茶馆”“特产馆”“扶贫馆”等,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积极发展直供直销、个性定制、加工体验、茶园认领等互动式茶产业新业态。(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农委、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

3.加强茶产业融合。引导茶产业与休闲、旅游、科普教育、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茶叶康养与教育基地,探索建设茶产业创新创业园区。支持建设一批茶产业特色小镇,实现茶叶采摘、加工与喝茶、品茶、吃茶、用茶、赏茶、茶事体验等相互促进。重点推动“茶旅融合”,结合休闲农业示范县(点)和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创建,打造茶旅精品线路、精品示范点和名茶主题庄园,丰富茶旅产品,推动宜茶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贫困群众扩大就业,增加产业融合收益。每个茶叶主产市至少打造1个茶产业特色小镇,创建2个省级以上涉茶休闲农业示范县、10个示范点,打造2条茶旅精品线路。(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农垦集团)

4.加强茶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徽茶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名茶多的优势,将茶产业发展与徽风皖韵的区域特色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茶文化活动,培育茶文化精品,鼓励茶文化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实现茶产业与茶文化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拓宽茶农收入渠道。(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文化厅;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民委(宗教局)、省供销社、安徽农业大学、省农垦集团)

(三)提升茶叶品质,强化品牌引领。

1.加强茶叶标准化生产。牢固树立茶产业绿色发展理念,完善茶叶生产技术标准,加快茶叶标准化体系建设,对茶叶种植、管理、采摘、加工、包装、贮运等环节进行规范,提高茶叶标准化生产水平。实施茶园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快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重点推进茶叶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质监局;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省农垦集团)

2.加强原产地认证和保护。支持茶叶主产区加大原产地认证力度,开展茶叶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已认证的产品和商标,要加强运用、管理和保护,严格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商标滥用、冒用,提升原产地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实现优质优价。(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工商局;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质监局、省农垦集团)

3.加强品牌建设。鼓励政府、协会与企业以地理标志认证为抓手,打造茶叶知名品牌。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升六安瓜片、黄山毛峰、祁门红茶和太平猴魁安徽历史“四大名茶”美誉度。鼓励各地依托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开展区域品牌整合,形成“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的管理体系。鼓励茶企争创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强化品牌营销。(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农委;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质监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省农垦集团)

4.扩大宣传推介。坚持传统媒体、新媒体共同发力,大力宣传安徽茶叶企业、茶叶品牌和茶文化。加强平台建设,加大邀商招商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交易会、茶博会、展销会、茶文化节等展示交易活动实效。在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一批我省茶叶名优产品,支持市县政府、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宣传推介优质产品和品牌,大力提升安徽茶叶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委;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

(四)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助推脱贫攻坚。

1.建立合理联结关系。积极探索各类茶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带动和贫困户自我调整种养结构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放大茶产业扶贫效应。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通过股份联结、租赁联结、订单联结、服务联结和劳务联结等方式,构建贫困户与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多途径带动宜茶贫困户增收脱贫。(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

2.推进产权经营权改革。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托管、出租、入股、转包等方式,流转贫困户茶园经营权,促进茶产业规模经营,让贫困户获得改革性收益。鼓励有帮扶意愿和带动能力的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帮助宜茶贫困户扩大改造茶园种植,提高茶叶种植效益,参与茶叶加工和销售,多渠道增加宜茶贫困户收入。按照资产收益扶贫的相关规定,财政用于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的资金,符合条件的要积极折股量化到村到户,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茶叶产区市、县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茶叶主产区市、县政府要将茶产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加大支持推进力度。完善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对茶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及时总结推广茶产业扶贫有效模式,提升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效果。充分发挥茶叶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凝聚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助推宜茶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各方合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多渠道增加茶产业扶贫投入,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茶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向茶产业倾斜。省级主管部门要将茶产业扶贫优先列入相关大专项资金的任务清单。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宜茶贫困县要将省级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扶贫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茶产业精准扶贫。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茶产业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切实保障茶叶生产、加工、交易和物流等用地,落实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茶叶出口企业,同等享受外贸优惠政策。

(三)强化金融帮扶。鼓励涉农银行、担保机构等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茶产业扶贫信贷支持。积极拓展茶产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入PPP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茶产业发展。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宜茶贫困户发展茶产业项目。支持扶贫规模大、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茶产业龙头企业,优先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农业板”挂牌和在“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上市。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发茶叶保险专项险种,有效防范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指导和服务,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包保制度,开展茶叶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等方式,打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发挥茶产业发展政产学研推联盟作用,大力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涉茶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其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茶企、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到茶区、茶企挂职、任职,促进茶叶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下沉。加强对茶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的教育培训,强化茶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

(五)强化责任落实。茶叶主产区市、县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并将茶产业精准扶贫作为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任务落实。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并把本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3日

 

具体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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